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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存放貸條例出臺 P2P有望拿小貸牌照
發布時間:2015-10-09 19:19:26
繼央行發布關于互聯網金融的指導意見、最高法為民間借貸劃紅線之后,國務院近日又下發了《非存款類放貸組織條例<征求意見稿>》,《意見稿》明確指出,旨在規范小貸公司及沒有明確監督管理部門的其他非存款類放貸組織,而由有關部門監督的典當行、證券期貨經營機構、消費金融公司、汽車金融公司、貸款公司等非存款類放貸組織不適用該條例。
P2P又攤上大事
在業內人士看來,最高法既然明確了民間借貸的合法性,那么民間借貸不止,此次出臺的征求意見稿也算是正視了這種需求。
《意見稿》規定的500萬到1000萬的注冊資本金門檻跟小貸公司相比,已降低很多,以往小貸公司注冊資本金最少3000萬起步,而實際上,廣州小貸注冊資本金多在2億元。
《意見稿》還對非存款類放貸組織的業務經營規則作了規定,包括:主要運用自有資金從事放貸業務,也可以通過發行債券、向股東或銀行業金融機構借款、資產證券化等方式融入資金從事放貸業務,監督管理部門可以確定非存款類放貸機構融入資金余額與資本凈額的比例上限。而此前,按照相關規定,小貸公司從金融機構融入資金余額不得超過公司資本凈額的50%。
業內公司仍在觀望
“除了存款之外的融資渠道一次性給足了,這對行業是非常利好的”廣州e貸總裁方頌表示,與以往相比,現在非銀放貸機構的融資渠道是大大增加了。
與不少業內人士一樣,方頌認為,對于非銀放貸機構的一些規范性措施出臺后,會促使P2P行業去拿執照。“由于小貸公司的牌照門檻太高,一般的P2P很難達到要求”,方頌認為《意見稿》出臺后,門檻降低,會使一些P2P平臺爭取去拿小貸公司的牌照。他認為,如果借著非銀放貸機構的身份,“可能會突破一些做法,是P2P發展的一條路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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