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首頁 > 集團新聞 > 業內動態 >
針對近年來私募機構業內魚龍混雜、良莠不齊,監管層對私募基金的監管從剛開始的放寬態度轉變為加強收緊。7月15日,史上最嚴私募基金募集新規將正式實施,今年4月15日和4月18日,中國基金業協會下發《私募投資基金募集行為管理辦法》(以下簡稱《辦法》)及《合同指引》,對私募募集主體、合格投資者、募集流程等都做出了規定,包括投資金額不少于100萬元;不得公開宣傳私募產品和業績;給予不少于24小時的投資冷靜期等。
據悉,部分私募機構已收到券商通知,催促盡快完成產品募集備案,否則就要重新訂立合同。事實上,新規的出臺影響最大的就是正在募集資金的私募機構,7月15日沒有完成募集的私募機構都將重新擬定合同。
值得一提的是,隨著《辦法》的實施,大批尚未備案登記的私募基金公司以及缺乏資質的第三方理財機構未來將無法進行募集。在格上理財基金分析師徐麗看來,根據《證券投資基金銷售管理辦法》規定,獨立銷售機構要申請基金銷售業務資格需要注冊資本或者出資不低于2000萬元,且必須為實繳貨幣資本,而現實中很多第三方銷售機構在人員配備、成本負擔、公司資質上均明顯不足,正式申請基金銷售業務資格成本過大、拿牌難度過大。
除了私募募集新規實施近在眼前外,8月1日空殼私募的注銷大限也日漸臨近。2月5日中國基金業協會發布的《關于進一步規范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記若干事項的公告》明確指出,針對2016年2月5日前已登記不滿12個月且尚未備案首只私募基金產品的私募基金管理人,在2016年8月1日前仍未備案私募基金產品的,協會將注銷該私募基金管理人的登記。
今年5月1日,中國基金業協會就對成立已滿一年但沒有成立產品的空殼私募做出了第一批的注銷,近2000家空殼私募被刷下。據格上理財統計,在8月1日第二批清殼大限即將來臨之際,將面臨注銷危機的還有5984家,其中證券基金投資機構有2809家、股權基金投資機構為2608家,這些私募機構可能面臨被清除出局的尷尬。
近年來私募機構呈“野蠻式增長”,私募機構自成立以來亂象叢生,降低投資門檻、變相公開募集、登記備案信息失真、從業人員操縱市場內幕交易等比比皆是,非法集資、跑路事件也是屢禁不止。不過,隨著私募監管趨嚴,私募基金公司成立速度也在變慢,數據顯示,今年以來新成立的私募機構為222家,與去年成立10269家私募基金公司相比,發展腳步急速放緩。
上一篇 : 中國股權投資行業的現在和未來
下一篇 : 私募基金募集新規下的九步操作及四套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