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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創板改革銜枚疾進。
4日凌晨,上交所發布了科創板配套的兩個指引,包括《上海證券交易所科創板企業上市推薦指引》(簡稱《上市推薦指引》)和《上海證券交易所科創板股票發行上市審核問答》(簡稱《上市審核問答》),明確了科創板企業上市推薦工作和16條審核規范,把科創板的正式實施再向前推進一步。
關鍵點一:三類七領域企業獲優先重點推薦
什么樣的企業可以上科創板?《上市推薦指引》給予了明確。
《上市推薦指引》指出,保薦機構應當基于科創板定位,推薦企業在科創板發行上市。保薦機構在把握科創板定位時,應當遵循四類原則:
一是堅持面向世界科技前沿、面向經濟主戰場、面向國家重大需求;
二是尊重科技創新規律和企業發展規律;
三是處理好科技創新企業當前現實和科創板建設目標的關系;
四是處理好優先推薦科創板重點支持的企業與兼顧科創板包容的企業之間的關系。
根據科創板定位,上交所要求,保薦機構優先推薦三類企業上市:
一是符合國家戰略、突破關鍵核心技術、市場認可度高的科技創新企業;
二是屬于新一代信息技術、高端裝備、新材料、新能源、節能環保以及生物醫藥等高新技術產業和戰略性新興產業的科技創新企業;
三是互聯網、大數據、云計算、人工智能和制造業深度融合的科技創新企業。
上交所表示,保薦機構在優先推薦前款規定企業的同時,可以按照本指引的要求,推薦其他具有較強科技創新能力的企業。同時,保薦機構應當準確把握科創板定位,切實履行勤勉盡責要求,做好推薦企業是否符合科創板定位的核查論證工作,就企業是否符合相關行業范圍、依靠核心技術開展生產經營、具有較強成長性等事項進行專業判斷,審慎作出推薦決定,并就企業符合科創板定位出具專項意見。
更為具體的來看,《上市推薦指引》要求保薦機構應當準確把握科技創新的發展趨勢,重點推薦七領域的科技創新企業:
一是新一代信息技術領域,主要包括半導體和集成電路、電子信息、下一代信息網絡、人工智能、大數據、云計算、新興軟件、互聯網、物聯網和智能硬件等;
二是高端裝備領域,主要包括智能制造、航空航天、先進軌道交通、海洋工程裝備及相關技術服務等;
三是新材料領域,主要包括先進鋼鐵材料、先進有色金屬材料、先進石化化工新材料、先進無機非金屬材料、高性能復合材料、前沿新材料及相關技術服務等;
四是新能源領域,主要包括先進核電、大型風電、高效光電光熱、高效儲能及相關技術服務等;
五是節能環保領域,主要包括高效節能產品及設備、先進環保技術裝備、先進環保產品、資源循環利用、新能源汽車整車、新能源汽車關鍵零部件、動力電池及相關技術服務等;
六是生物醫藥領域,主要包括生物制品、高端化學藥、高端醫療設備與器械及相關技術服務等;
七是符合科創板定位的其他領域。
上述重點推薦領域,上交所可以根據國家經濟發展戰略和產業政策導向進行調整,上交所規定,保薦機構不得推薦國家產業政策明確抑制行業的企業,不得推薦危害國家安全、公共安全、生態安全、生產安全、公眾健康安全的企業。
關鍵點二:六個“是否”確定企業科創能力
對于企業是否具備科技創新能力,《上市推薦指引》也給出了評判標準,保薦機構可通過六個“是否”把握科技創新企業的運行特點,充分評估企業科技創新能力,具體來看:
一是是否掌握具有自主知識產權的核心技術,核心技術是否權屬清晰、是否國內或國際領先、是否成熟或者存在快速迭代的風險;
二是是否擁有高效的研發體系,是否具備持續創新能力,是否具備突破關鍵核心技術的基礎和潛力,包括但不限于研發管理情況、研發人員數量、研發團隊構成及核心研發人員背景情況、研發投入情況、研發設備情況、技術儲備情況;
三是是否擁有市場認可的研發成果,包括但不限于與主營業務相關的發明專利、軟件著作權及新藥批件情況,獨立或牽頭承擔重大科研項目情況,主持或參與制定國家標準、行業標準情況,獲得國家科學技術獎項及行業權威獎項情況;
四是否具有相對競爭優勢,包括但不限于所處行業市場空間和技術壁壘情況,行業地位及主要競爭對手情況,技術優勢及可持續性情況,核心經營團隊和技術團隊競爭力情況;
五是是否具備技術成果有效轉化為經營成果的條件,
是否形成有利于企業持續經營的商業模式,是否依靠核心技術形成較強成長性,包括但不限于技術應用情況、市場拓展情況、主要客戶構成情況、營業收入規模及增長情況、產品或服務盈利情況;
六是是否服務于經濟高質量發展,是否服務于創新驅動發展戰略、可持續發展戰略、軍民融合發展戰略等國家戰略,是否服務于供給側結構性改革。
《上市推薦指引》指出,保薦機構關于科創板定位的核查論證工作將作為上交所對保薦機構和保薦代表人執業質量考核的依據。上交所基于科創板定位開展發行上市審核工作,結合保薦機構出具的專項意見,對企業是否符合科創板定位予以充分關注。
關鍵點三:發行人可根據自身特點選擇上市標準
為增強科創板的包容性,《上海證券交易所科創板股票上市規則》(簡稱《上市規則》)以市值為中心,結合凈利潤、營業收入、研發投入和經營活動產生的現金流量等財務指標,設置了多套上市標準。其中,規定了五項通用上市標準,包括市值不低于人民幣10億元——市值不低于50億元人民幣等情況。
也明確了紅籌企業申請在科創板上市的,市值及財務指標應當符合兩項標準之一:一是預計市值不低于人民幣100億元;二是預計市值不低于人民幣50億元,且最近一年營業收入不低于人民幣5億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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